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相比较而言,二三线城市的房价1月涨势更加明显。比如,东部地区28个城市中,价格同比上涨的有27个,占96.4%;中部地区16个城市全部上涨,而西部地区18个城市中价格上涨的有17个,占94.4%。东北地区8个城市价格全部上涨。环比方面,70个城市中有67个城市持平或上涨。
由于采用新的统计方案,本次发布数据格外引人关注。统计结果显示,济南新房价格指数环比上升0.2%,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升0.5%。60城市新建住宅价格环比上涨 ,从统计数据看,70个大中城市1月份房价数据中,60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与去年同期相比,70个大中城市价格上涨的有68个,其中涨幅超过10%的城市有10个。
二手房方面,70个大中城市同比价格上涨的有65个,其中涨幅超过10.0%的城市有6个。环比方面,有67个城市持平或占上涨,涨幅超过2%的城市有成都、唐山、牡丹江、温州和平顶山5个城市。
从今年1月起,国家统计局开始实施《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由于《新方案》对数据来源渠道、指标设置、计算方法等影响价格指数计算的主要因素都进行了相当大的调整,因此本月数据与以往历史数据不完全可比。
济南新房价格涨幅列51位
从济南的具体情况看,1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月上升 0.2%,同比上升5.6%。在本次发布的房价指数数据中,还增加了一个“定基”指数,也就是1月份的房价数据与2010年全年房价数据的比例,这一指数增幅为2.6%。二手住宅方面,济南1月二手住宅房价环比上升 0.5%,同比上升2.3%,“定基”指数上升了2%。
从具体涨幅看,济南新建商品住宅环比涨幅与太原、哈尔滨、贵阳、泉州等城市并列第51位,岳阳以2.2%的涨幅位列第1位;济南同比涨幅列第42位,岳阳以22%的涨幅列第1位。济南二手住宅环比涨幅列第28位,牡丹江以3.3%的涨幅列第1位;济南同比涨幅列第50位,兰州以16%的涨幅列第1位。
国家统计局与济南市建委数据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与市城乡建设委日前发布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数据并不一致。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同样依据网签成交数据统计的结果显示,1月济南新建商品住宅均价7713.31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6.35%,环比下降6.49%。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则显示,1月济南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月上升0.2%,同比上升5.6%。
记者采访了解到,两个部门数据不一致主要由统计方法不一样造成。据统计专业人士介绍,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的数据是依据网签成交数据,以当月成交总额除以成交总面积得出成交均价,然后和上一个月的同类数据进行对比,所得结果直接反映两个月间房屋均价的变化;统计局采用的是专业统计计算方法,主要采用“加权算法”,按照不同数据在总体中所占不同的比重来计算平均数,所得出的统计结果主要反映的是房价的总体走向。